夫妻发生口角竟大打出手,妻子被打伤后将丈夫告上法院并索要医药费用。
记者今天获悉,房山法院判决丈夫葛东(化名)赔偿妻子陈可(化名)医疗费、交通费203.9元。
陈、葛二人经常为家庭琐事吵架。今年1月24日,陈可拿走了葛东的存折和现金,致使双方发生口角。冲突中,陈可的眼睛被打出血,为看病花了500多元。
对此,葛东的解释是,陈可的伤是她在冲突中自己磕的。
法院经审理认为,葛东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应按责任对陈可的合理经济损失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