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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因做油品生意欠下30余万元债务无力偿还,竟然撬开自己朋友的油库,将他人存放在库中的30余吨柴油说成是自己的,让债主拉走抵债。为掩饰罪行,吴某在盗窃的当晚到某酒店嫖宿,第二天,警方询问他油库被盗情况时,吴某主动交代自己嫖娼的行为,以示自己没有作案时间。因嫖娼被收容教育几个月后,吴某交代了自己盗窃的事实。日前,房山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河北人吴某于2007年4月29日来京办事,住在朋友张某在房山区城关镇大石河村的油库的宿舍,有油库大门的钥匙,并知道油库内存有本案被害人李某的烧火油(劣质柴油)。吴某因做油品生意欠下老乡张某债务,在张某向其索要债务时,竟谎称油库内的烧火油归己所有,可以此油抵偿债务。2007年5月2日20时许,吴某乘无人之机用火杵将油库内油罐上的挂锁撬开,再到院外把大门锁上又撬开,伪造外人盗窃的现场。然后离开油库找到张某,又谎称有急事要办,让张某自己带车到油库拉油。然后吴某马上赶往某酒店找了一名卖淫女嫖宿。张某在油库拉走烧火油27.03吨,后经鉴定,被盗烧火油共计价值人民币147 314元。李某3日后发现油库被盗,和张某一起报了警。警方在调查中发现李某嫌疑很大,传唤李某后,李某称事发当晚自己在某酒店嫖宿没有作案时间。5月4日,吴某因嫖娼被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行政拘留15天,后被北京市公安局收容教育6个月。2007年10月20日,吴某在收容所向民警交代了盗窃烧火油的事实。 法院认为,吴某在被收容教育期间交代了盗窃的事实,可视为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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