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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自指定的11个乡镇,单个重量250克以上。《地理标志产品——房山磨盘柿》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于上周末开始公开征求意见。今后,不符合上述标准的产品,将不得使用地理标志名称售卖。 由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起草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从产地、果重、果色、果型等多方面对“房山磨盘柿”进行了严格界定。按照该标准,房山磨盘柿的产地应为房山区十渡镇、张坊镇、大石窝镇、长沟镇、韩村河镇、周口店镇、城关街道、阎村镇、青龙湖镇、河北镇、佛子庄乡11个乡镇。同时,房山磨盘柿将按单果重量分为特级和一级,特级果每个重量不低于350克,一级果每个重量不得低于250克。另外,房山磨盘柿的色泽为橙黄色至橙红色;果形端正,扁方或扁圆,缢痕明显,柿蒂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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