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学习成绩不佳而产生轻生的念头,大学生小刚(化名)购买水果刀准备自杀。在他与同学发生纠纷后,竟然决定先杀了同学再自杀。刺伤同学的小刚在一审判决后,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昨天(29日),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该院已受理这起大学生故意杀人案二审案件。
今年24岁的小刚是北京一所大学四年级的学生。小刚交代说,自己在大学三年级时考试成绩不好,无法拿到学士学位,深感愧对父母的他便产生了自杀的念头。2009年5月19日,小刚在学校打篮球时,和小雨(化名)发生冲突,并将小雨打伤。经老师调解,小刚同意陪小雨去看病。第二天,小刚在同学的笔记本电脑上写了遗书,准备给小雨看完病就自杀。之后,小刚觉得自己都要死了,还要给别人花钱看病,很不值得,就准备先杀了小雨再自杀。他还在遗书中加上了要杀小雨的话。
当日下午,小刚陪小雨去校医院看病的途中,突然掏出水果刀刺向小雨,小雨忙用手挡,刀子将小雨的脖子和手划伤。这时,其他同学上来拉住小刚,小刚扔下水果刀,回到宿舍用准备好的另一把水果刀,扎向自己的左胸,想自杀了事。后被同学救起。
案发后,经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小刚被诊断为心境障碍,在案发时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刚有期徒刑6年。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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