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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房山区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为加强奥运期间涉犬突发问题处置工作,作为成员单位之一,近日,房山药监分局结合自身职能,全面加强对人用狂犬病疫苗的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涉及辖区内2家具有购进资格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12家具有疫苗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在检查中,分局执法人员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切入点,将其向各医疗机构提供的疫苗清单与医疗机构使用的人用狂犬病疫苗进行核实,逐一核对批号、生产厂家以及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等,并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的宣传。 截至目前,房山药监分局已完成对2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检查和12家医疗机构的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辖区内具有疫苗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均能提供供货方相关资质,疫苗购进渠道正规;各单位在购进验收环节能够做到索取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和每一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疫苗储存保管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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