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先行履行赔付义务———
本报讯 因在饭店就餐时被一伙来历不明的人打伤,食客陈某将某饭店起诉至房山法院,索赔医疗费等近万元。
今年5月8日晚,陈某与朋友在某饭店聚会。吃饭的过程中,一伙来历不明的人闯进来将陈某打伤后逃逸。目前,警方尚未抓获打人者。
陈某因这次飞来横祸被送到医院救治,住院和治疗共花费9078.12元。
陈某认为,饭店理应保证客人用餐时人身的安全,但自己在用餐时受到了他人的袭击,在警方未抓获伤人者的情况下,自己有权要求饭店先行履行赔付的义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